天津人社局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核对原行业统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津劳险[1999]16号 财社联[1999]2号
中央十一行业驻津单位: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核对原行业统筹项目的通知》(劳社部发[1998]22号)转发给你 们。为做好行业驻津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保险统筹项目的核定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中央十一行业驻津企业要根据劳社部发[1998]22号文件确定的统筹项目,尽快将本行业统筹项目内 各项养老待遇的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并按照统筹项目待遇名称、享受范围对象、待遇标准、执行起止时间、 文件依据等填写《统筹项目明细表》,于1999年1月31日前将有关文件及《统筹项目明细表》一并报市劳动和 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二、为做好离退休人员统筹项目内养老金核定的准备工作,企业暂按劳社部发[1998]22号通知所列项目 据实填写《十一行业驻津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名册》(以下简称《待遇名册》),《待遇名册》一式两 份,于1999年2月底前报区劳动局。对于离退休人员较多的企业,最迟于1999年3月底前报送。 鉴于1998年度我市没有调整企业离退休人员的养老待遇,因此,部分行业1998年度对离退休人员增加的 养老金不列入统筹项目。 三、区县劳动局暂按规定的项目、标准对企业填报的《待遇名册》逐人逐项进行审核,审核后将《待遇 名册》转交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一份。 四、关于统筹项目的确认和驻津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结算的调整工作,待正式部署后统一进行。 附:1、《关于核对原行业统筹项目的通知》 2、《统筹项目明细表》 3、《十一行业驻津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名 册》及填报说明 《十一行业驻津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待遇名册》 填 报 说 明 一、填报范围:1998年12月在册并已参加我市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离退休、退职人员。 二、填写离退休人员序号时,应与按津社保城[1998]9号文件规定填写的《离退休人员移交名册》个人 "序号"一致。 三、统筹项目内养老金各项待遇。除表中已列入的项目外,其它统筹项目内待遇,需按执行时间和养老 待遇分类逐项填写,并在项目栏内注明执行文号。 四、离退休人员按照离休、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 100%退休待遇老工人、退休、退职类别分别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