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商品储备企业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财税[2016]22号
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我省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商品储备企业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
闽财税[2016]22号
全文有效
2016-6-15
各市、县(区)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平潭综合实验区财政金融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国家储备商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8号)精神,经研究并报请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承担市、县级政府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商品储备企业名单确定办法及省级储备商品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明确如下:
一、承担市、县级政府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地方商品储备企业名单分别由同级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报请本级政府批准。上述企业必须符合财税[2016]28号文规定的两个条件:一是受市、县级政府部门委托,承担粮(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商品储备任务;二是取得财政储备经费或补贴。
二、承担省级政府部门委托商品储备业务的省级储备商品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详见附件,名单内企业享受财税[2016]28号文规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省级储备商品管理公司及其直属库名单
一、省级粮油储备企业
(一)福建省储备粮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以下直属库
福州直属库
长乐直属库
福清直属库
宁德直属库
莆田储备库
仙游储备库
泉州储备库
南安直属库
晋江直属库
安溪直属库
漳州直属库
龙岩直属库
漳平直属库
长汀直属库
永安直属库
将乐直属库
南平储备库
光泽直属库
建阳储备库
(二)福建省闽粮购销有限公司及其分公司
枕峰分公司
福州分公司
(三)福建省饲料工业公司
(四)福州长安省级粮食储备库有限公司
(五)福建海峡粮油购销有限公司
(六)江苏盈丰粮油食品收储有限公司(福建省饲料工业公司控股)
二、省级猪肉储备企业
泉州市华丰果牧开发有限公司
三明市恒祥农牧有限公司
漳州市丰侨农牧有限公司
南靖县裕丰养殖有限公司
南平市科诚牧业发展有限公司
龙岩市欣兴农牧发展有限公司
福建源鑫农牧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宁德市)
三、省级食糖储备企业
福建省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
福建省糖酒副食品总公司马江仓储经营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