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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8]78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丹麦国际援助署无偿援助“风能发展项目”在华采购货物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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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212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函[2008]780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函[2008]78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丹麦国际援助署无偿援助“风能发展项目”在华采购货物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09-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丹麦国际援助署无偿援助“风能发展项目”在华采购货物免征增值税的通知
国税函[2008]780号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报来国外无偿援助项目免税采购申请及《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货物明细表》(见附件),请求对“风能发展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请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外经贸部关于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物资免征增值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2]2号)规定,对附件所列供货单位向中国气象科学研究院销售的货物进行核实,符合免税条件的,免征供货单位销售货物应纳增值税,同时允许其进项税额在其他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中计算抵扣。
  
  附件: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货物明细表
  
  

附件:
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无偿援助项目在华采购货物明细表.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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