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社局
关于进一步推广实施劳动保障政策文告制度的通知
津劳办[2003]113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委、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 去年8月,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全面实行劳动保障政策发布文告制度的通知》(津劳办[2002]255号),就实行《劳动保障政策文告》制度做出了原则规定。实行《劳动保障政策文告》制度以来,劳动保障政策发布制度得到初步建立,政策发布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对及时有效地指导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保障工作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为贯彻落实全市劳动保障工作的部署,拓展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公布范围,增强政策法规的透明度,营造公正、透明的劳动保障法制工作环境,现就进一步贯彻落实《劳动保障政策文告》制度的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行《劳动保障政策文告》制度是确保各项劳动保障政策法规的正确实施,推进政务公开,更好地适应中国加入 WTO后增强政策法规透明度要求的重要措施,是营造公正、透明的劳动保障法制环境的必然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二、《劳动保障政策文告》是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对外发布国家和我市新制定、颁布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公开渠道,是将我局印发的红头文件进一步公开的法定形式,与红头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是企事业单位管理劳动保障事务的执行依据。 三、通过《劳动保障政策文告》发布的文件经市劳动保障局政策法规处审核监制,具有行政权威性,是企事业单位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领导及其工作人员必备的工具书。如出现文件不同版本之间的差异,以文告为准。 四、《劳动保障政策文告》的推广工作由天津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负责。请各有关单位协助市劳动保障咨询服务中心做好全面推动工作。联系电话:23122711,23302832 二○○三年四月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