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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劳局[2003]216号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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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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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081114160013062&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劳局[2003]216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劳局[2003]216号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比例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3-06-2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比例的通知
津劳局[2003]21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比例调整如下:
年满45周岁的职工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比例由50%调整为55%;其他人员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比例仍按原规定执行。
本通知自二OO三年七月一日起施行,七月一日以前发生的门(急)诊大额医疗费补助比例仍按原规定执行。
  
  二○○三年六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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