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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已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发生工伤,由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下发《劳动能力鉴定、确认结论通知书》,由用人单位办理此事项;
二、用人单位操作步骤:
用人单位持相关材料到区人力社保局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支付岗业务窗口进行申领;
三、用人单位提交材料:
无伤残等级工伤人员支付减少所需材料:
(一)《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原件一式两份;
(二)《参保单位与工伤人员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协议》原件一份;(企业自拟,填写工伤人员身份证号码,A4纸机打模式,由工伤人员本人签字摁手印,单位加盖公章)
(三)《工伤证》原件;
(四)《个人放弃进行伤残鉴定证明》原件一式两份;(企业自拟,填写工伤人员身份证号,工伤职工本人签字摁手印,单位加盖公章)
有等级工伤职工工伤支付减少:
(一)《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原件一式两份;
(二)《参保单位与工伤人员终止工伤保险关系协议》原件一份;(企业自拟,填写工伤人员身份证号码,A4纸机打模式,由工伤人员本人签字摁手印);
注: 5-6级职工解除合同还必须出具本人主动提出解除合同申请,签字摁手印。
(三)《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确认结论》复印件一份;
(四)《工伤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五)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六)携带企业公章;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一)办理岗位:社保中心基金支付科(三层B区)
(二)办理时限:伤残等级鉴定结论下来的次月开始办理。
五、注意事项:
(一)该工伤职工当月在其它单位参保的,不再受理参保单位其它工伤支付业务;
(二)上述表格均可通过网站下载,可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也可打印。用人单位提交的表格及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公章必须清晰;
(三)办理时间:每月5-25日,节假日除外;
(四)报送材料使用A4纸。
下载链接: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表十二)
伤支付减少经办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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