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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费征缴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工伤保险条例》;
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4、《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河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1号)及其实施的相关文件。
【申请条件】
市本级参保的单位
【办理材料】
需要补缴的,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财务报表
3、税务报表
4、劳动合同
【办理流程】
1、征缴前先核查历史缴费情况,需补缴的企业填报《工伤保险缴费核定(补缴)表》(两份),然后核定工伤保险费应缴额,参保单位依据《工伤保险费核定表》及时到基金处缴纳工伤保险费。
2、缴费方式:银行托收、支票、在自助缴费机缴费、企业通过网银缴费、柜台POS机缴费。
【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受理部门】
市社保局
【办理地点】
石家庄市向阳路25号
【办理时间】
工作日
【联系电话】
0311— 88625865 、 886258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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