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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劳社局函〔2007〕7号 关于同意建立天津市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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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081114160154531&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劳社局函〔2007〕7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劳社局函〔2007〕7号 关于同意建立天津市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7-01-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同意建立天津市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批复
津劳社局函〔2007〕7号

天津市卫生局: 你局《关于天津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站的函》(津卫科函[2006]25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局建立天津市卫生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鉴定职业暂设心理咨询师、公共营养师、紧急救助员和护工等职业。 望你们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劳办[2006]75号)要求,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充实鉴定设施设备,为提高我市卫生系统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发挥应有的作用。 此复。  二OO七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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