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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劳社局函〔2007〕5号 关于同意建立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六十二所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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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081114160154328&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劳社局函〔2007〕5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劳社局函〔2007〕5号 关于同意建立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六十二所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7-01-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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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社局
关于同意建立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六十二所的批复
津劳社局函〔2007〕5号

天津市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你院《天津石油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设置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的请示》(津油院字[2006]3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院建立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六十二所,鉴定职业暂设钻井工、采油工、化学检验工、工程测量工、测井工、钻井地质工、分析工和化学工艺实验工等职业。 望你们按照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技能鉴定所(站)管理办法〉的通知》(津劳办[2006]75号)要求,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充实鉴定设施设备,为提高我市石化系统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发挥应有的作用。 此复。  二OO七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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