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48
  • Tax100会员 33586
查看: 394|回复: 0

[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劳社办发〔2007〕40号 关于开展评选2006年度“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天津市技术能手”活动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5 10:3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081114160158187&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劳社办发〔2007〕40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劳社办发〔2007〕40号 关于开展评选2006年度“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天津市技术能手”活动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3-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开展评选2006年度“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天津市技术能手”活动的通知
津劳社办发〔2007〕40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的通知》(津党厅[2006]12号)和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贯彻落实〈天津市高技能人才评选奖励办法〉的实施方案》(津人才[2007]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精神,加快培养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高技能人才, 经研究,决定开展2006年度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评选100名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100名天津市技术能手。 二、推荐人选 “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天津市技术能手”人选推荐依据《实施方案》中的申报条件和评选原则进行。“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天津市技术能手”推荐人选原则上每个行业和区县不超过2人,其中重点支柱产业、现代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所属行业原则上不超过5人,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原则上不超过3人。 三、申报时间 各用人单位根据《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将候选人申报材料于2007年3月 31日前报主管部门(行业总公司、劳动部门或区县劳动保障局),由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在听取工会、专家意见,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后,于2007年4月15日前将推荐人选材料报天津市高技能人才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处,《申报表》从天津劳动保障网上下载)。表彰时间另行通知。 四、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评选工作。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工作是加强我市高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举措。要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评选出具有高超技能,有典型示范作用的高技能人才。 (二)要认真组织推荐上报工作。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申报条件和评选原则组织推荐上报。“天津市有突出贡献的技师”和“天津市技术能手”不可兼报。中华技能大奖和全国技术能手的评选按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要求进行,从天津市技术能手中评选产生。 (三)要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的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关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营造尊重劳动、崇尚技能、鼓励创造的良好氛围,提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和整体素质,推动企业掀起学技术、比技能、人人争当技术能手的热潮,引领我市各行各业培养出一支高素质的产业大军。 联系人:刘淑静; 联系电话:23030918—8922。  二OO七年三月二十二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