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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劳社局发〔2007〕135号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劳动保障系统2006—2007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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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081114160210453&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劳社局发〔2007〕135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劳社局发〔2007〕135号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劳动保障系统2006—2007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7-09-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评选表彰全市劳动保障系统2006—2007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的通知
津劳社局发〔2007〕135号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局机关有关处室、局属有关单位: 为深化优质服务窗口创建活动,促进窗口单位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更好地为劳动保障事业的发展服务,决定对全市劳动保障系统2006—2007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本次评选表彰的范围是市、区(县)劳动保障部门直接为用人单位和群众服务的劳动保障行政审批、就业服务、监察、争议仲裁、信访和社会保险经办等窗口以及街道(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所)。 二、评选条件 (一)严格依法行政。依法实施行政管理、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规章;履行法定职责和程序,依法保障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健全和完善行为准则、职业规范、评议考核及错案追究等制度,未发生行政不作为或滥用行政权力问题;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培训,积极宣传劳动保障法规政策。 (二)优质高效服务。窗口单位环境整洁,服务设施完善;审批环节和办事程序设置合理,方便简捷;工作行为、纪律要求统一规范;各项管理和服务规范化、标准化;服务意识强,服务质量和效率高;工作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率高。 (三)办事公开透明。建立健全政务公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劳动保障政务公开相关规定;及时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各类事项和行政权力运行过程向服务对象公开;公开的内容、形式、载体、时限统一规范;公开的审批、公示、监督、考核及责任追究等制度健全和完善。 (四)工作作风优良。窗口单位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有凝聚力和创造力;工作人员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综合业务素质;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着装整洁、文明礼貌,严格遵守行业自律“六不准”规定,未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 (五)监督机制完善。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建立健全工作考评、自查整改和责任追究等内部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积极组织和参与民主评议活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认真受理投诉和举报,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 三、表彰名额和奖励办法 本次表彰2006—2007年度市级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共30个(名额分配见附件二)。表彰名额应兼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不同的窗口单位。在市级优质服务窗口单位中向劳动保障部推荐10个全国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 对受表彰的窗口单位颁发“天津市劳动保障系统2006—2007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奖牌。 四、评选要求 (一)细化评选内容和标准。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以优质服务窗口单位五项评选条件为依据,结合实际细化、量化评选内容和标准,制定评选推荐的方法和程序,严格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表彰的窗口单位具有典型性,在推进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创建活动中发挥示范作用。 (二)自下而上严格审核把关。评选推荐工作由市和各区县劳动保障局组织,采取自下而上的方法进行。对推荐表彰的窗口单位,本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上一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明察暗访,严格把关。市劳动保障局要逐一审核并予以公示;局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指导小组要集体研究审议,提请局党组审定。 (三)推荐表彰窗口呈报材料。推荐表彰的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要填报《劳动保障系统2006—2007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呈报审批表》(见附件三),并准备3000字的事迹材料和300字的简要事迹材料,事迹材料一式4份,简要事迹材料报电子版。所报材料要求事实准确,事迹突出,文字简洁,并加盖劳动保障部门印章,于2007年10月20日前报局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五、组织领导 市劳动保障局成立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指导小组,负责本次评选表彰的领导工作。指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监察室,承担评选表彰的日常工作(人员名单见附件一)。各区县劳动保障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和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协调评选推荐工作,并将负责人和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9月28日前报送局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指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杨崇伦 冯晓跃 联系电话:23030859(传真) 附件:1.劳动和社会保 障局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指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2.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表彰名额分配表 3.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呈报审批表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1: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评选表彰工作指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名单 指导小组成员 组 长:李秋华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副组长:张庆江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黄桂芳 党组成员、市社险中心主任 成 员:杨福玉 办公室主任 白文涛 人事处处长 赵 政 就业处处长 李砚军 劳动争议仲裁处处长 张冀威 劳动保障监察处处长 刘华珊 养老保险处处长 李乃岩 信访处处长 吴文娟 市社险中心纪委书记 杨崇伦 监察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主 任:杨崇伦 成 员:杨新明、房书庆、冯晓跃、石继霞 附件2: 全市劳动保障系统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表彰名额分配表 1.全市21个区县(含开发区、保税区、新技术产业园区)各1个; 2.市局所属单位9个(其中市社险系统5个)。 全市共30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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