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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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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文件编号: |
国法秘复函[2008] 375号 |
文件名: |
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
发文日期: |
2008-09-18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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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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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横四海点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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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你办《关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适用问题的请示》(皖府法[2008]46号)收悉。经研究并征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意见,答复如下:
请示中反映的职工李某从单位宿舍至其父母家的情形,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quot;在上下班途中&quot;。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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