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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劳社办发〔2008〕134号 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成本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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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081114160231656&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劳社办发〔2008〕134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劳社办发〔2008〕134号 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成本调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8-06-2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成本调查的通知
津劳社办发〔2008〕134号

各职业培训机构及有关单位: 为加速培养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进一步发挥“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政策的引导和激励作用,促进培训与就业的紧密结合,引导社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根据市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根据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措施加快建立就业工作新机制的实施意见》(津政发[2008]19号),结合我市人力资源市场职业需求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实际,编制了《天津市人力资源市场职业需求目录》,我们将在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成本调查的基础上,编制《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目录》。为做好职业技能培训成本调查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根据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实际,认真填写《职业技能培训成本调查表》(见附件),并于6月27日17:00前报送或传真至市劳动保障局职业技能培训处(904室)。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行政许可设置的职业技能培训职业(工种)逐项填写。填报中如有需要沟通的问题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 系 人:李松林、刘丽洁、楚国庆 联系电话:23030911—8925、8927、8207 传 真:23112159 附件:见[网上下载]栏目 1.职业技能培训成本调查表 2.填表说明  二OO八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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