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91
  • Tax100会员 33288
查看: 539|回复: 0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办发[2010]72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软件(税控)2号补丁升级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4 12:21: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3406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
文件编号: 国税办发[2010]72号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 国税办发[2010]72号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软件(税控)2号补丁升级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08-0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软件(税控)2号补丁升级的通知
国税办发[2010]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税收管理工作需要,税务总局组织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软件(税控)进行了修订和业务功能测试,形成2号补丁。现就有关功能升级要求通知如下:

  一、升级要求

  (一)本次升级是针对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纳税人端开票软件,需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开票软件(税控)1.0.01版的基础上进行。升级后版本号由1.0.01变为1.0.02。

  (二)各单位技术部门与业务部门要密切配合,及时下载、测试、升级补丁,及时向纳税人发布,按照《机动车开票软件(税控)2号补丁说明》,做好相关工作。

  (三)补丁包和有关技术文档,在税务总局金税工程运维网(http://130.9.1.248)发布,具体发布目录是“应用支持/软件库/货运发票税控系统(含机动车)”。

  二、运维支持

  各地可通过税务总局呼叫中心(4008112366)和税务总局金税工程运维网(http://130.9.1.248),在升级工作中获取支持服务。各地遇重大问题要及时通过税务总局呼叫中心重大问题通道书面报告税务总局(电子税务管理中心)。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