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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劳社办发〔2009〕38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评估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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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090305162706562&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劳社办发〔2009〕38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劳社办发〔2009〕38号 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评估标准》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9-02-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印发《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评估标准》的通知
津劳社办发〔2009〕38号

各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各职业院校,各有关职业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加速高技能人才培养,按照《关于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津劳社办发〔2008〕62号)规定的培训基地认定条件,我局制定了《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评估标准》,现印发各你们,请遵照执行。
《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评估标准》是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评估的依据。根据高技能人才培养需要,我局将定期组织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评估认定。
附件《天津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认定评估标准》见本网站[网上下载]栏目

二OO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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