奶牛养殖厂销售的自产的牛粪是否征收增值税?
[行业]1200000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十五条规定,可免征增值税, 第十五条 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 (二)避孕药品和用具; (三)古旧图书; (四)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 (五)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和设备; (六)由残疾人的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 (七)销售的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除前款规定外,增值税的免税、减税项目由国务院规定。 任何地区、部门均不得规定免税、减税项目。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