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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局函〔2009〕106号 关于确认天津市眼科医院为工伤职工辅助器具定点配置机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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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090918104626492&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人社局函〔2009〕106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局函〔2009〕106号 关于确认天津市眼科医院为工伤职工辅助器具定点配置机构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09-09-18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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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社局
关于确认天津市眼科医院为工伤职工辅助器具定点配置机构的批复
津人社局函〔2009〕106号

天津市眼科医院:
你院《关于参加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医院的申请》(津眼办[2009]1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院验光配镜中心为天津市工伤职工辅助器具(眼镜、义眼、三棱镜)定点配置机构。望你院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完善和规范工伤职工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工作,为工伤职工提供优良的服务。请你院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订工伤保险辅助器具定点配置机构服务协议。
此复。

  
二OO九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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