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262
  • Tax100会员 33363
查看: 448|回复: 0

[行业]120000065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下属六家研究院整体转让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是否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4 11:46: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20000065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行业]120000065
文件名: [行业]120000065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下属六家研究院整体转让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是否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发文日期: 2011-01-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下属六家研究院整体转让给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行为是否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行业]120000065

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所属研究院整体注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66号)规定: 石化资产公司所属六家研究院向石化股份公司整体转让其资产、债权、债务、劳动力和业务的行为属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和增值税。 因此对此六家研究院转让行为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