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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局函〔2010〕158号 关于确认天津市听力障碍专科医院为工伤职工辅助器具定点配置机构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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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4 11: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00408145217315&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人社局函〔2010〕158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局函〔2010〕158号 关于确认天津市听力障碍专科医院为工伤职工辅助器具定点配置机构的批复
发文日期: 2010-04-08
政策解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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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社局
关于确认天津市听力障碍专科医院为工伤职工辅助器具定点配置机构的批复
津人社局函〔2010〕158号

天津市听力障碍专科医院:
你院《天津市听力障碍专科医院成为工伤保险辅助器具定点单位的申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院为天津市工伤人员辅助器具(助听器)定点配置机构。望你院进一步加强诚信建设,完善和规范工伤人员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工作,为全市听力障碍工伤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请你院尽快与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签订工伤保险辅助器具定点配置机构服务协议。
此复。

  
二O一O年四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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