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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局发〔2010〕47号 关于发布《2010年度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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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00913120011264&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人社局发〔2010〕47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局发〔2010〕47号 关于发布《2010年度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0-09-1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发布《2010年度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0〕4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培训成果机制,引导社会培训机构和劳动者按照市场需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天津市职业培训补贴办法〉的通知》(津劳社局发〔2009〕71号)精神,结合滨海新区进一步开发开放和我市优势产业发展的需要,我们编制了《2010年度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作为确定职业培训补贴范围和标准的主要依据。经广泛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现予以发布。
本通知从2010年9月20日起执行。《2009年度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津劳社局发〔2009〕44号)自本通知执行之日起废止。
对本通知执行之日前已履行开班备案手续的培训机构,依然按照《2009年度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的范围和标准,经审核合格后支付培训补贴。

  
二O一O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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