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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政发〔2010〕49号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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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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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10118133242997&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政发〔2010〕49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政发〔2010〕49号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1-1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废止和宣布失效部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津政发〔2010〕4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规章清理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0〕28号)要求,为维护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市人民政府对截至2010年5月31日现行有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市人民政府决定,自2011年1月1日起对11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目录见附件1),对393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宣布失效(目录见附件2),现予公布。

附件:1.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宣布失效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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