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3180
  • Tax100会员 34076
查看: 877|回复: 0

[社保] 镇人社发〔2017〕110号 关于调整镇江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5-13 14:19: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文件编号: 镇人社发〔2017〕110号
文件名: 关于调整镇江市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7-07-0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江新区组织人事部: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 72 号)和市人社局《关于调整镇江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镇人社发〔2017〕98号)精神,经研究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对我市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进行调整。具体办法如下:


一、市直及各辖市区(含京口区、润州区、丹徒区、镇江新区、丹阳市、扬中市、句容市)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均调整为1890元/人.月。


二、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含7月)以后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按调整后的新标准执行;失业保险费实际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以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失业职工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上限仍按原标准执行。


三、各辖市区要高度重视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确保失业职工失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3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