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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0000970 增值税进项发票比对期间,应交税金账务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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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进项发票比对期间,应交税金账务如何处理?
[案例]13000097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新办商贸企业增值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国税发明电[2004]37号)规定: 在辅导期内,商贸企业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和废旧物资普通发票以及货物运输发票要在交叉稽核比对无误后,方可予以抵扣。 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辅导期的商贸企业需要执行“先比对后抵扣”的政策。 比对时间在一个月左右。 在您企业比对结果没下来的情况下需要设置“待抵扣税款”项目。 您企业增值税申报表里的进项税额填列当月稽核比对后的进项税额而不是实际发生的进项税额。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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