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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1〕39号 关于简化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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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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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10816095500149&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人社办发〔2011〕39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1〕39号 关于简化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8-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简化劳动合同管理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1〕39号

各区、县人力社保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简化办事程序,现就劳动合同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合同法》,及时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规范文本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提倡鼓励用人单位使用天津市劳动合同规范文本。
二、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需使用自制劳动合同文本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不再对自制的劳动合同文本进行审核。用人单位应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规定,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合同文本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向劳动争议处理事务所等有关机构申请指导咨询服务。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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