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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130001627 自动化设备安装的项目是该交国税还是地税?税率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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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4 11:04:5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自动化设备安装的项目是该交国税还是地税?税率是多少?
[案例]130001627

您所描述的问题涉及混合销售行为和兼营行为的区分,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 第五条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除本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 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 本条第一款所称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金融保险业、邮电通信业、文化体育业、娱乐业、服务业税目征收范围的劳务。 本条第一款所称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包括以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为主,并兼营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在内。 第六条 纳税人的下列混合销售行为,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并根据其销售货物的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不缴纳增值税; 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的销售额: (一)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行为; (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纳税人兼营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应分别核算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和非增值税应税项目的营业额; 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因此,贵公司销售货物同时提供安装,应为混合销售行为,按照第五条和第六条的规定执行。 如果仅提供安装服务,则应缴纳营业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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