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69
  • Tax100会员 27980
查看: 556|回复: 0

[社保]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结算办理指南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216
2020-5-13 14:19: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事项名称:
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结算


关键词:
生育保险,医疗报销


设定依据:
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成都市人民政府令第126号)、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成都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生育津贴计发标准的通知》


申请条件:
1、符合计划生育法律、法规;
2、生育之月前12个月已按规定连续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⒊单位职工由单位经办人办理,个体人员由本人或委托他人办理。


办理时间:
办理时间: 生育之日起一年内到参保所属经办机构办理 ,工作日9:00-12:00、13:00-17:00


办理地点:
市医保局,3楼4区5、6、8号窗口


办理材料:
1、单位参保职工: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加盖行政公章。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个体参保人员:填报《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身份证、住院费用原始票据、出院证、生育指标、婴儿出生证或其它医学证明、婚姻证明、个人结算性存折/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的,受托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意事项:
⑴异地生育不需要在生育前备案,需填报《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
⑵个人结算性存折/卡为本人在本市工、农、建任何一家银行的;
⑶区(市)县经办机构的经办流程和申请材料可能有部分差别,具体情况请向区(市)县经办机构咨询。


办事表格:
1、成都市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审批表  
2、异地生育医疗机构基本情况表   


办理程序:
自生育之日起12个月内持报销所需资料到参保所属的经办机构申报→窗口工作人员审核资料→资料审核无误后受理申报并书面登记→窗口工作人员在4个工作日内生成拨付单据→单位经办人或个人5个工作日后领取拨付单据→领取拨付单据后5个工作日后拨付金额划转至单位或个人的银行账户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