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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局函〔2012〕632号 关于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补充协议备案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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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21105151743131&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人社局函〔2012〕632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局函〔2012〕632号 关于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补充协议备案的复函
发文日期: 2012-11-0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补充协议备案的复函
津人社局函〔2012〕632号

太平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备案的《关于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企业年金计划账户管理合同补充协议的函》(太平养老备案函〔2012〕060号)及《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企业年金计划账户管理合同补充协议》收悉。根据《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1号)及有关规定,同意上海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天津卷烟厂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合同补充协议备案,企业年金计划登记号仍为120000070003。望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按规定运作。
此复。


2012年11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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