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社局
开展2013年度人力社保系统调研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3〕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局各处室,市公务员局,市外国专家局,市局所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在全系统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的意见》(津人社办发〔2011〕10号)和《天津市人力社保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办法》(津人社局发〔2011〕13号)规定,现将开展2013年人力社保系统调研课题申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调研课题的范围。各部门、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精神,按照2013年全市人力社保工作会议要求,认真甄选调研题目,深入基层广泛开展调查研究。调研课题申报范围包括:
(一)对党的十八大和市委十届二次全会提出的人力社保工作新要求、新任务、新举措,结合工作实践进行解读,并提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政策措施的;
(二)对人力社保工作领域的主要理论或重大政策进行研究探讨,并提出前瞻性观点或意见建议的;
(三)对如何发挥人力社保工作保障改善民生、服务发展大局作用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可行性方案的;
(四)对人力社保主要工作面临形势、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意见或建议的;
(五)对已实施的人力社保政策措施进行执行情况分析或实践性评估,并提出针对性意见或建议的;
(六)对当前人力社保相关领域热点、难点、重点问题或工作进行分析,并提出针对性意见或建议的。
二、申报调研课题的程序。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天津市人力社保重点调研课题管理办法》规定,认真填写《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重点调研课题申报书》,(附后,可从电子邮箱查阅和下载,zhengceyjs@163.com,密码123456789),经主要领导同意后,加盖公章,于 1月 30日 前将申报书连同电子版报市局政策研究室。
三、申报调研课题的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认真开展调研课题甄选申报,市局各处室和局属各单位,要结合各自工作职能提出1至2个调研课题;各区、县人力社保局要结合区域发展实际,制定2013年度本单位的调研工作计划安排,并选择1至2个重点课题向市局申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