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社局
关于公布第二批“职业培训包”招标开发项目及申报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3〕29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各有关高校,各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市政府办公厅《天津市“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实施方案》(津政办发〔2012〕61号),加快“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工作,在2012年首批招标开发的基础上,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第二批“职业培训包”开发项目。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标开发项目
第二批开发的“职业培训包”共166个职业736个“培训包”(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条件
“职业培训包”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质,运行机制健全,内部管理规范的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职业培训机构等。
(二)项目申报负责人条件
1.具有职业培训领域从业经历或管理经验的在职人员。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
3.具有承担组织、指导开发项目实施的能力,能够从事实质性开发工作。
4.申请一个主持开发项目每人仅限一个项目,参与项目开发的每人不超过两项。所有的主持和开发项目验收通过前、验收未通过或出现重大失误者不得申报新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申请人可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rss.tj.gov.cn)或天津职业培训网(www.jnpx.com)下载《天津市“职业培训包”项目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及有关材料。
四、投标申报时间地点
(一)申报时间
2013年4月25日至26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其他时间不予受理。
(二)申报地点
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发展促进中心(天津市河东区九经路25号,1号楼3层洽谈室)。
五、投标申报辅导
定于2013年4月12日上午9:00在华城宾馆六楼多功能厅举办项目投标申报辅导会,各单位自愿派人参加,并于4月10日17:00前向市“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名。
六、相关事宜
(一)申请人应根据《天津市“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实施方案》和《项目开发指导书》要求认真填写申请书。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对申请内容进行审核,签署意见,承诺提供开发条件和承担开发项目的管理任务及信誉保证后,按要求将《申请书》报送市“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申请书》由开发单位负责报送。市“职业培训包”项目开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附件:天津市第二批招标开发“职业培训包”项目
2013年4月2日
(联系人:王明茹、董宏伟;联系电话:28229203、28229202;
电子信箱:tjpxb2012@163.com)
(此件主动公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