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590
  • Tax100会员 27991
查看: 632|回复: 0

[社保] 劳社厅发〔2004〕11号 关于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原有缴费时间的处理意见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216
2020-5-13 14:19: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文件编号: 劳社厅发〔2004〕11号
文件名: 关于对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原有缴费时间的处理意见
发文日期: 2004-08-13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为促进失业人员通过多种形式实现就业,处理好职工在不同经济类型单位间转换时失业保险关系接续问题,提供便捷周到的服务,现就有关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人员原有缴费时间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因参保缴费时间不足一年,自愿辞职、没有求职要求或不进行失业登记以及自谋职业领取一次性安置费等原因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该失业人员原有缴费时间应当予以保留。待其重新就业并再次参保后,将其前后缴费时间合并计算。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二○○四年八月十三日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