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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3〕73号 关于下达2013年天津市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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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30712084544445&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人社办发〔2013〕73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3〕73号 关于下达2013年天津市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3-07-12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下达2013年天津市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3〕73号

各技工学校主管部门:
根据各单位申报的招生计划和本市今年初中毕业生源情况,结合各学校办学条件,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编制了2013年天津市技工学校招生计划。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划总量
技工学校招生实行指导性计划。2013年共有28所技工学校计划招收初中毕业生7500人。

二、“农转非”招生
为缓解企业生产一线操作技术工人严重不足的状况,今年继续安排“农转非”招生,共有1所技工学校招收“农转非”学生100人。在招生录取中,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可根据生源情况和企业用工需求,在“农转非”招生计划总量内对招生人数进行调整。
技工学校招收的“农转非”学生,在学期间按暂住人口管理,毕业后被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录用并签订五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先按农村劳动力身份就业,在本企业从事所学工种连续工作满三年后,可以办理“农转非”;对因未毕业或不服从就业安排等原因未被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录用或已被录用但未在本企业从事所学职业(工种)连续工作三年的,不予“农转非”。
三、高级技工学校(班)招生
高级技工学校(班)招收初中毕业生的,实行技工学校和高级技工学校(班)的连读教育,学制五年;招收高级中等学校(技工学校、中专、职业高中、高中)毕业生的,实行三年制教育。今年有12所高级技工学校(班)招收初中毕业生3685人,实行五年制连读教育。
高级技工学校(班)招收高级中等学校毕业生计划由市人力社保局另行下达。
四、招生录取办法
技工学校招生实行中招志愿录取和登记注册入学相结合的录取办法。应届填报中招志愿的学生按志愿录取;往届毕业生、在职和其他社会人员实行登记注册入学。
五、其它
(一)技工学校成建制招收外埠学生,按原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天津市技工学校招收外埠学生的办法》(津劳办〔2001〕301号)执行。
(二)各学校应按市物价管理部门的规定,严格收费标准和范围,加强财务管理,并落实特困生减免学费政策,保证学生不因经济困难而辍学。
(三)有关招生的具体事宜,按天津市技工学校招生办公室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2013年天津市国家级重点技工学校招生计划表
2.2013年天津市一般技工学校招生计划表
3.2013年天津市技工学校“农转非”招生计划表
4.2013年天津市艺术类技工学校招生计划表


市人力社保局 市发改委
2013年6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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