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197
  • Tax100会员 27981
查看: 358|回复: 0

【增值税Q&A】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引来了!

1万

主题

1万

帖子

7130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130
2020-7-4 03:06: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琼海税务
标题: 【增值税Q&A】小规模纳税人如何享受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引来了!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IzNTA4NjEyNg==&mid=2666257170&idx=1&sn=0cda7a6dc6fe207d251fb3d38c43c19d&chksm=f3f3f353c4847a4577a7ddd9b9ddf01583dde49626ecd2fcfcde4cc1a7133b3706a4e5711075#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03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zzzzzzzzzzzzz 于 2020-7-27 16:12 编辑

·hi~七月 你好·

来源 | 海南税务

《小规模纳税人享受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操作指引》
一、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果您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免征增值税。如果您有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等需要预缴增值税的项目,当期也无需预缴税款。
二、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您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以及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货物,可以免征增值税。
三、自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果您的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那么其中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四、如果您根据实际业务需要,为购买方就部分业务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就该部分业务按3%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仍可以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五、需要注意的是,如果您取得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包括出租土地使用权)等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不能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六、请您按照下列情形正确填写申报表,及时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复工复业增值税优惠政策:

情形一
小规模纳税人合计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按月申报的,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0栏"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 (若你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第18栏 "小微企业免税额" (若你公司登记注册类型为个体工商户,则应填写在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情形二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运输服务、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生活服务、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以及无偿捐赠用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货物,合计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按月申报的,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当期适用免税政策的销售额和免税额分别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2栏"其他免税销售额"、第17栏"本期免税额"对应栏次。同时,还应当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时应准确选择减免税代码,准确填写免税销售额等项目。
【注意】:如果您合计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按月申报的,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同时提供的是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服务项目,按照【情形1】填写申报表。

情形三
小规模纳税人在2020年第二季度开具了征收率为1%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增值税普通发票,则适用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3%征收率)"相应栏次,对应减征的增值税应纳税额按销售额的2%计算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第16栏"本期应纳税额减征额",同时,还应当填报《增值税减免税申报明细表》,填写时应准确选择减免税代码,准确填写减税额等项目。
若小规模纳税人开具了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可以在申报纳税时按上述方法直接减按1%征收率申报缴纳增值税,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纳税人应按1%征收率如实开具发票。

情形四
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开具了1%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则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1%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增值税预缴税款表》"预征率"相关栏次填写0.01,"预征税款"相关栏次填写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
若开具了3%征收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情形五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不动产经营租赁(包括出租土地使用权)等适用5%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不能享受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合计季度销售额超过30万元(按月申报的,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当期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应征增值税不含税销售额(5%征收率)"相应栏次。

本帖被以下淘专辑推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liwei03@51shebao.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