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的汽车修理费专票能否抵扣销项税?
[案例]13000127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的有关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可以按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 但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