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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4〕17号 关于印发2014年天津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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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40327092702962&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人社办发〔2014〕17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4〕17号 关于印发2014年天津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3-0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印发2014年天津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4〕1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办、局(集团总公司)及有关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现将《2014年天津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4 年2月28日
  

2014年天津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要点

    
  2014年天津市职业能力建设总体工作思路是:落实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精神,努力发挥职业培训促进就业和服务经济发展的双重作用,以企业需求为导向,以职业培训包为标准,以培训补贴为推手,发挥公共实训中心的引领作用,统筹利用职业院校、企业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资源,打造高端引领、错位布局、资源共享的职业培训网络,贯通岗前培训、技能提升、转岗就业等职业生涯全程职业培训通道和技能劳动者从初级工到高级技师的成长途径,构建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快培养适应天津经济社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需要的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的技能劳动者队伍。
  一、推进职业培训体系建设
  (一)落实《关于加快培养百万技能人才实施意见》。全年开展职业培训100万人次,培养技能人才20万人,其中高级工4万人、技师1万人。通过成立组织机构,分解任务指标,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考核评估等措施,充分调动市经信委、建交委、商务委、教委、农委等行业部门以及区、县人力社保部门的积极性,大力培养行业、区域经济发展急需的技能人才。组织“百校千企对接活动”服务于“万企转型升级行动计划”。
  (二)深化技工院校改革发展。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产业优化升级、大项目好项目建设需求,加快紧缺技能人才培养。一是按照《天津市中等职业学校现代化建设标准》,实施新一轮技工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建设示范校、特色校和重点校建设。二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行一体化教育教学,使教学与企业生产紧密结合,促进就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三是深化校企合作,推动技工院校与企业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努力把技工院校办成高技能人才培养的主阵地、企业用工的蓄水池、校企合作的试验田。
  (三)鼓励职业院校开展社会化职业培训。围绕我市产业发展和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需要,以海河教育园区为重点,引导职业院校向学历教育和职业培训并重转变,根据企业需要,面向社会各类人员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并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全面推行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双证书”制度,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与学历教育的规模大体相当,职业院校毕业生取得“双证书”的比例不低于80%,并鼓励其取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
  (四)完善普惠性职业培训补贴机制。进一步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机制,结合我市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和区县域经济结构的特点,加强《职业需求目录》调整的基础调查和专家论证工作,进一步调整职业培训补贴管理政策和工作流程,精简优化工作程序,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五)加快市和区县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完善公共实训体系建设。加快完成中国天津职业技能公共实训中心全部建设工作;大力推动区县结合本区域经济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建设区县公共实训中心;充分利用和整合社会资源建设行业特有职业的公共实训基地。
  二、加强高技能人才培养
  (六)建立高技能人才培养载体。遴选建设3个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3个左右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审建设20个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同时给予建设经费补贴。建立市级高技能人才培养基地10家、技师工作(流动)站20家,全年培养高技能人才5万人。
(七)大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大力推动和广泛开展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组织承办首届海峡两岸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筹办第43届世界技能大赛全国选拔赛和中国代表队的集训工作,以及全国职业技能大赛各竞赛项目天津代表队的选拔、集训和参赛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好我市职业技能竞赛活动。遴选社会需求大、技术技能复杂、影响广泛的100个职业,开展全市性竞赛,加强竞赛管理,保证竞赛质量。

  (八)积极开展评选表彰活动。在全市范围内遴选优秀高技能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培养突出贡献单位,推荐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候选人和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候选单位和候选个人。开展天津市第四届高技能人才的评选表彰工作。
  (九)开展“绝技绝活”传承推广等系列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绝技绝活”的征集、总结和传承推广活动,在此基础上形成“先进操作法”进行推广。同时,组织天津市技能大师评选命名及高技能人才“拜师学艺”活动。
  三、完善职业技能资格证书制度
  (十)健全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继续推行《天津市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与鉴定暂行办法》,改进考核评价方式,根据企业生产、设备、技术、工艺等岗位特性需求,实行在生产一线鉴定,在生产服务过程中进行考核的技能人才评价模式。对掌握高超技能、做出重大贡献的骨干技能人才,允许他们破格参加技师、高级技师考评,使考核鉴定贴近生产实际、服务生产岗位。
  (十一)加强职业技能鉴定质量管理。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要求,深入推进《天津市企业职工技能培训与鉴定暂行办法》,鼓励企业开展一线技能人才评价,对企业主体职业核定鉴定项目,并纳入信息系统管理,对申请破格鉴定的企业一线职工实行核准制度;规范院校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对依托院校设立的鉴定所(站),重新核定其主体专业对应的鉴定职业,纳入信息系统管理。职业院校学生参加与院校主体专业相对应的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可以不参加培训,直接申报技能鉴定;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实现鉴定业务管理系统与职业培训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依托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开发20个新职业标准。
  (十二)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鉴定制度。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培训鉴定方式,实行“培训、鉴定、证书”三统一。会同有关处室研究出台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鉴定办法,开展技师、高级技师培训鉴定工作。
  四、夯实职业能力建设基础工作
  (十三)加快职业技能培训包开发利用。遴选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国家财产安全,技术技能复杂、从业人员多的职业,启动开发80个职业400个职业培训包。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在专业技术领域领先、具有研发能力的企业、职业院校、科研院所以及各类社会培训机构承担开发任务,同时,对已经进行了中期验收的46个职业202个职业培训包边开展试验性培训边完善,形成成果向社会推广。
  (十四)深化职业培训理论研究。以职业培训包开发、运行模式、项目推广等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展“职业培训包”开发体系和培训模式研究,创新职业培训的理论、方式、方法和手段。同时,依托我市现有的职业培训资源,建立“中国(天津)职业培训教材研发中心”。
  (十五)完善职业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管理信息系统,充分利用二期网络平台,逐步实现职业培训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现代化。同时在职业培训系统广泛开展政策、业务培训。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2014 年3 月6 日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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