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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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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文件编号: -
文件名: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发文日期: 2018-08-1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关于税务机构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全文有效
  2018-08-15
  根据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工作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于2018年8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为确保税务机构改革后各项税收工作平稳有序运行,现就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挂牌后有关税收事项公告如下:
  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于2018年8月15日挂牌,承继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局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挂牌后启用新的行政、业务印章,以新税务机构的名称开展工作,原行政、业务印章停止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自强街道长春大街358号;邮编:130042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办公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南湖大路1518号;邮编:130021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纳税服务监督投诉举报电话:80500603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纳税服务咨询电话:80500610
  二、纳税人已在原国税、地税机关采集的实名办税信息,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继续有效。未采集实名办税信息的纳税人,到新税务机构办理相关涉税事项时应采集实名办税信息。
  纳税人与原国税、地税机关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委托缴税三方协议,在新税务机构挂牌后继续有效。
  三、原吉林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原吉林省地方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已统一整合,纳税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网站(http://www.jl-n-tax.gov.cn),通过“办税平台”模块进入网上税务局,可实现涉税业务“一网通办”。原国税、地税网上办税平台使用的UKEY、金税盘、税控盘等办税介质(及密码)均可继续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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