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旧电脑赠与个人是否属于视同销售?
[案例]1300017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的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 另外,若您公司需在国税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处置资产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28号)的有关规定,企业将资产用于职工奖励或福利,因资产所有权属已发生改变而不属于内部处置资产,应按规定视同销售确定收入。 因此,纳税人发生上述规定情形的,应如实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