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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局函〔2014〕194号 关于调整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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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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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40401180555055&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人社局函〔2014〕194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局函〔2014〕194号 关于调整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3-22
政策解读: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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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人社局
关于调整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的通知
津人社局函〔2014〕194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更好满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需求,经有关专家论证,对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进行调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诊疗项目名称为悬浮红细胞的项目,纳入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
  二、将诊疗项目名称为全血和浓缩红细胞的项目,从再生障碍性贫血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中剔除。
  本通知自  2014年 3月 1日起 执行。
    
    
    
       2014 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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