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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局函〔2014〕248号 关于全面下放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权限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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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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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40425090739444&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人社局函〔2014〕248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局函〔2014〕248号 关于全面下放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权限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4-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全面下放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权限的通知
津人社局函〔2014〕248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劳动合同管理,更好地服务用人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简政放权的总体要求,经研究,决定全面下放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权限。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   2014年 5月 1日起 , 全面下放劳动合同备案办理权限,用人单位可就近到注册地或坐落地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二、各区、县人力社保行政部门要密切配合、做好衔接,加强辖区内劳动用工信息分析研判,做好劳动合同管理工作。
    
    
    
     2014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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