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14
  • Tax100会员 33291
查看: 451|回复: 0

[行业]120000615 关于出口免抵退税问题?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4251
2020-7-3 12:30: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s://etax.jilin.chinatax.gov.cn:10846/work/gnmk/zcfg/mxxx/index.jsp?id=120000615
发文单位:
文件编号: [行业]120000615
文件名: [行业]120000615 关于出口免抵退税问题?
发文日期: 2011-01-11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关于出口免抵退税问题?
[行业]120000615

根据国税发〔2004〕64号文件第三条规定: 出口企业应在货物报关出口之日(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下同)起90日内,向退税部门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手续。 逾期不申报的,除另有规定者和确有特殊原因经地市级以上税务机关批准者外,不再受理该笔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申报。 第八条规定: 对出口企业出口货物纸质退税凭证丢失或内容填写有误,按有关规定可以补办或更改的,出口企业可在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申报期限内,向退税部门提出延期办理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的申请,经批准后,可延期3个月申报。 贵企业如果属于申报出口货物退(免)税时,必须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的企业,如在90内由于核销错误无法进行核销,可按第八条规定办理延期,否则按照国税发[2006]102号文件规定视同内销予以征税。 (注:上述答案仅供参考,具体事宜请向您的主管税务机关咨询)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