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605
  • Tax100会员 33650
查看: 771|回复: 0

辽宁省税务局 辽税一[1994]102号 辽宁省税务局关于确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1095
2020-7-3 12:24: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辽宁省税务局
文件编号: 辽税一[1994]102号
文件名: 辽宁省税务局 辽税一[1994]102号 辽宁省税务局关于确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4-06-0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辽宁省税务局
辽宁省税务局关于确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辽税一[1994]102号

辽宁省税务局关于确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通知
  辽税一[1994]102号
  全文有效
  各市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 例实施细则》的规定,结合我省居民人均收入水平,并考虑新老税制衔接和政策的连续性,现将我省增值税的起征点规定如下:
  一、销售货物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1,200元。
  二、销售应税劳务的起征点为月销售额300元,
  三、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销售额50元。
   上述销售额均为不含税销售额。



相关帖子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