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人社局
关于公布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的通知
陕劳发〔1999〕128号
各地、市劳动局:
按照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规定精神,结合我省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收益的实际情况,现将1998年度、1996 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账利率公布如下:
1998年度职工个人账户记账年利率为5. 22%;
1996年度职工个人账户记账年利率为9.18%,1996 年度职工个人账户已记息的,可不作变动。
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按照原国家劳动部劳办发[1997] 116号文件规定的年度计算法执行。
1999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