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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4〕79号 关于发布天津市2014年度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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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40828171303289&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人社办发〔2014〕79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4〕79号 关于发布天津市2014年度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08-08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发布天津市2014年度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4〕79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关单位:
  现将《天津市2014年度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开展《目录》所列职业培训或技能鉴定的职业培训机构或技能鉴定机构,须具有人力社保部门许可的培训或鉴定资质,并按照人力社保部门核准的职业和等级,严格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天津市职业培训包标准或行业考核规范制定培训鉴定计划,开展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不得超范围培训和鉴定。
  二、列入《目录》的天津市职业培训包开发职业开展实验性培训,可按规定享受培训费和鉴定费补贴。
  三、本通知自  2014 9 1 日起 执行,按《目录》受理职业培训机构开班备案。
    
     附件:天津市2014年度职业培训成本及市场需求程度目录

市人力社保局 市财政局

  2014 8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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