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人社局
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4〕70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单位:
为加快我市人力社保工作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对现行的我市人力社保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决定废止部分人力社保规范性文件。现将废止的部分人力社保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执行。
附件: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2014年8月11日
附件
|
|
|
| 关于失业人员自谋职业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通知
| 津劳办〔2003〕63号
|
| 关于失业人员自谋职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问题的补充通知
| 津劳局〔2003〕411号
|
| 关于失业人员患门诊特殊病申请医疗补助金的通知
| 津劳局〔2004〕42号
|
| 关于扩大失业人员门诊特殊病医疗补助金范围的通知
| 津劳局〔2006〕44号
|
| 关于印发《关于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参保单位开展促进就业培训的补贴办法》的通知
| 津劳局〔2006〕306号
|
| 关于享受失业保险灵活就业人员申领剩余失业保险金有关问题的通知
| 津劳社办发〔2007〕39号
|
| 关于进一步完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基本医疗补助管理办法的通知
| 津劳社局发〔2007〕44号
|
| 关于建立失业人员基本医疗帮扶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
| 津劳社局发〔2007〕45号
|
| 关于失业人员灵活就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缴医疗保险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 津劳社办发〔2007〕64号
|
| 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诚信奖励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 津劳社局发〔2008〕16号)
|
| 关于艾滋病患者医疗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 津劳社局函〔2009〕30号)
|
| 关于明确艾滋病患者医疗保险有关问题的复函
| 津人社局函〔2009〕55号)
|
| 关于已经单独实行老年人生活补助区县执行《天津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规定》有关问题的通知
| 津人社局发〔2009〕39号
|
| 关于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障有关问题的通知
| 津人社局发〔2009〕43号
|
| 关于做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未聘人员安置工作的意见
| 津人〔2003〕103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