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483
  • Tax100会员 33100
查看: 709|回复: 0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沈国税票字[1995]199号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登记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1万

积分

版主

Rank: 7Rank: 7Rank: 7

积分
11095
2020-7-3 12: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
发文单位: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文件编号: 沈国税票字[1995]199号
文件名: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沈国税票字[1995]199号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登记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1995-07-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登记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沈国税票字[1995]199号


  沈阳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登记制度的通知》的通知
  沈国税票字[1995]199号
  全文有效
  各分局,新民、辽中、法库、康平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严格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登记制度的通知》(国税发[1995]101号)转发给你们,并作如下要求:
  1.要结合这次增值税专用发票专项大检查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局文件精神。
  2.对各局窗口要进行整顿,出售专用发票一定要安排税务干部来管理。
  3.今后专用发票的发售工作不得雇用临时人员承办。
  4.加强领导,健全制度,明确职责,在专用发票保管和发售环节出现问题,造成丢失,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