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库房保管员职责
大国税发[1996]第13号附件13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发票库房保管员职责
大国税发[1996]第13号附件13
全文有效
1996年1月12日
一、库房保管员必须执行和遵守《发票库房管理制度》和《发票库房存储保管制度》,按照微机程序要求及时报送发票出入库表。
二、坚守岗位,坚持原则,尽职尽责,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三、认真检验入库发票的质量、数量、包装,按照规定进行验收登记签字,按日登记仓库保管帐,记录出入库数、类别。
四、严格验收发票质量,对不符合要求的发票应予拒收;对受损毁的不合格发票不准出库,并登记造册,集中保管,经批准后方可监销。
五、认真付贷,凭出库单付货,无出库单或手续不齐全的一律不准付货。对出库发票认真登记,按月盘点,核实库存。
六、对防火器械、报警装置和通讯器材要定期给护保养和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七、安排好守库员值班,保持库房整洁,发票存放整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