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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4〕106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团队选拔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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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hrss.tj.gov.cn/ecdomain/framework/tj/mciakmldehicbbodidnlmldmhkighpdn/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do?isfloat=1&disp_template=ccnjmfhhefpibbodjemcncephdmpjlhn&fileid=20141105135830470&moduleIDPage=llhglblnkgjkbboejpinpopkpbhedemg&siteIDPage=tj&infoChecked=0
发文单位: 天津人社局
文件编号: 津人社办发〔2014〕106号
文件名: 天津人社局 津人社办发〔2014〕106号 关于开展2014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团队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4-10-16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天津人社局
关于开展2014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团队选拔工作的通知
津人社办发〔2014〕106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部委办局(集团总公司)、人民团体、大专院校、驻津单位人力资源(干部)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人才强市战略,大力实施“131”创新型人才培养工程,切实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天津市“131”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实施意见》(津人才201414号),将开展2014年度“131”创新型人才团队选拔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范围和数量
  以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主体围绕同一技术领域和研发方向进行持续创新创造所形成的产学研结合人才群体,可以参加“131”团队的选拔。已入选天津市人才发展特殊支持计划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的人才团队不在选拔范围内。
  2014年度“  131” 创新型人才团队选拔数量为20个。
  二、选拔对象和条件
  2014年度“  131” 创新型人才团队的选拔要2011年度“  131” 第一层次人选为带头人。选拔条件按照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天津市“  131” 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执行。
  三、选拔程序
  选拔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业内认可的原则,具体程序如下:
  (一)推荐。“  131” 创新型人才团队的选拔推荐工作,采取组织推荐方式。国有企事业单位按照隶属关系,由团队所在单位自下而上逐级推荐;非公有制单位按属地化原则,由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会同科委推荐,也可通过市中小企业局、市科协推荐。材料包括:《天津市“  131” 创新型人才团队申报书》、《天津市“  131” 创新型人才团队建设计划书》(从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服务大厅中下载)以及相关证件、证明等佐证材料,材料一式8份,装订成册。
  (二)初审。各区县、委办局(集团公司)按学科、专业组织专家初审小组,对推荐团队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推荐意见,经主要领导审核同意后,形成综合工作报告,报送市人力社保局。
  (三)评审。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推荐团队进行评审,提出建议名单。
  (四)公示。对专家评审委员会推荐的建议团队名单,在市人力社保局网站上及所在单位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
  (五)批准。建议团队经公示无异议,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确定“  131” 创新型人才团队名单。
  四、有关事宜
  请各单位于  11 15 (星期六)前,完成团队推荐、初审工作,并将推荐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会同有关部门完成专家委员会评审工作,并将建议人选报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人:王世鹏
  联系电话:23116958
    
    
    
       2014 10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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