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978
  • Tax100会员 33588
查看: 454|回复: 0

[社保] 陕西人社局 陕劳社发〔2004〕55号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3 12: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1.85.55.147:8009/model/NormativeDocumentss/SocialInsurance/2018/1120/8612.html
发文单位: 陕西人社局
文件编号: 陕劳社发〔2004〕55号
文件名: 陕西人社局 陕劳社发〔2004〕55号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04-05-17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陕西人社局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陕劳社发〔2004〕55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

经省政府同意,企业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享受原本人标准工资100%退休金待遇的退休老工人,下同)参照我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正常调档时给离休人员增加离休金的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这次增加全省企业离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參照我省机关事业单位职工2004年正常调档时给离休人员增加离休金的标准,从2003年10月1日起进行调整。
二、今后,企业离休人员参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正常调档时增加离休人员离休金的办法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工作,列入正常业务由省社会保障局同步实施,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再另外行文。
2004年5月17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