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x100 税百

  • 在线人数 1369
  • Tax100会员 33593
查看: 471|回复: 0

[社保] 陕西人社局 陕劳社函〔2007〕607号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退职人员执行陕劳社发〔2006〕89号文件的函

2万

主题

2万

帖子

2万

积分

税界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27999
2020-7-3 11:5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1.85.55.147:8009/model/NormativeDocumentss/SocialInsurance/2018/1119/8497.html
发文单位: 陕西人社局
文件编号: 陕劳社函〔2007〕607号
文件名: 陕西人社局 陕劳社函〔2007〕607号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退职人员执行陕劳社发〔2006〕89号文件的函
发文日期: 2007-09-24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陕西人社局
陕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退职人员执行陕劳社发〔2006〕89号文件的函
陕劳社函〔2007〕607号

各市劳动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保障局:

最近,部分市劳动保障部门电话咨询符合条件的企业退职人员是否提高基础养老金5%。经研究,答复如下:2006年1月1日以后退职按陕劳社发[2006] 84号文件规定计发退职费的企业退职人员,计发退职费时符合规定条件的,基础养老金可提高5%,具体按照陕劳社发[2006] 89号文件规定执行。
2007年9月24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Copyright © 2001-2013 Comsenz Inc. Powered by Discuz! X3.4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5448号 ( 京ICP备19053597号-1,电话18600416813,邮箱1479971814@qq.com ) 了解Tax100创始人胡万军 优化与建议 隐私政策
快速回复 返回列表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