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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 陕西人社局 陕人社发〔2011〕137号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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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政策原文链接: http://1.85.55.147:8009/model/NormativeDocumentss/Employment/2018/1118/8195.html
发文单位: 陕西人社局
文件编号: 陕人社发〔2011〕137号
文件名: 陕西人社局 陕人社发〔2011〕137号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日期: 2011-09-25
政策解读: -
备注: -
纵横四海点评: -
陕西人社局
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的通知
陕人社发〔2011〕137号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
现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1号)转发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市要参照人社部和省上的做法,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队伍,指定相关处室负责牵头,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省上的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人社厅就业促进处。
二、认真做好联网和数据上传的准备工作
按照通知要求,第一批联网的省本级和西安市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务,务必于9月30日前向人社部上报《全国公共招聘网联网单位登记表》,并及时做好招聘信息的采集、发布、更新、维护和数据上传等准备工作。第二批联网的宝鸡和第三批联网的单位也要在2012年2月底前上报《全国公共招聘网联网单位登记表》,并做好联网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改善就业信息网络服务的软硬件环境
各单位要认真核查本级数据机房的软、硬件配置,提出工作建议,确保省、市两级数据中心软硬件环境都能满足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系统的正常运行。同时,各单位要做好网络建设相关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确保工作的有效开展。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快推进就业信息公共服务网络建设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01号)及附件请从中国就业www.chinajob.gov.cn上下载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1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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