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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学堂】发票开具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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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界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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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7-3 03:54: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省税务局公众号精选文章
公众号名称: 临汾税务
标题: 【纳税人学堂】发票开具重要问题
原文链接: 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3NjQ5MDEzMw==&mid=2651516384&idx=1&sn=0b84016ce51a8fcc94006aa610e02f67&chksm=849e391ab3e9b00ca56ecaf3c9575365c3ae26f2a7590c4c2d64c5e4579eb8f603458b006b5b#rd
作者:
发布时间: 2020-07-02
二维码: -
本帖最后由 平井桃桃桃 于 2020-7-27 09:35 编辑

1 政府、事业单位、医院、军队、学校、个人没有纳税人识别号,开具发票可以不填写吗?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一、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本公告所称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企业分支机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其他企业。”
因此,政府、事业单位、医院、军队、学校、个人不属于企业,开具发票可以不填写纳税人识别号。

2 餐饮发票还需不需要开具菜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第二条规定:“销售方开具增值税发票时,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销售情况如实开具,不得根据购买方要求填开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内容。”
因此,餐饮发票据实开具即可,无需列明详细菜品、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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